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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白話文的推動與實踐者——專訪陳欽賢法官


陳欽賢|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學士,現於台南地方法院擔任司法官。考取法官之前,擔任過私人公司法務;當上司法官後,除了朝夕與案件相處外,也花了許多心思營造更為療癒的審判環境,目前致力於推動判決書白話文運動,希望讓法律更貼近人民。

職業選擇|理想與現實的權衡

坐在我們面前,一身休閒的陳欽賢法官,緩緩談著他在法官之路的歷程。

一開始踏上法律之路的理由十分純粹,因為不擅長英文與數學,所以選擇了較不要求這兩項能力的法律系。雖然職業道路看似與大多數的法律人一般順遂,實則不然。由於家庭經濟因素,陳欽賢法官在放假期間無法如其他人抽空讀書,而必須四處打工。再加上成績表現不好,讓法官覺得自己不若其他同儕般嫻熟法律,而畢業後又面臨兵役,便遲遲沒參加國家考試。兵役結束後,他先是分別在兩家公司擔任法務,發現一成不變的工作內容與本身性格不相符後,便決定報名補習班、參加國家考試,藉此改變家裡的經濟狀況。

本想藉由司法官職位替被冤枉的人申冤的他,卻時常認為自己資質不夠、沒資格做最終判決——也就是法官對於案件的最終決定權。「就像是馬戲團裡的小丑,騎著很高大、腳勾不到底板的腳踏車。一騎上腳踏車就必須一直踩,不能停,除非跳下來,不然就會掉下來。剛開始我的感覺就像是我在騎這種腳踏車,其實我很害怕掉下來,可是我又不能停。」

除了最終決定權外,另一個讓陳法官幾近窒息的是龐大的工作量。為了讓承接跟結束的案子保持平衡,根本無法有太多時間跟家人好好相處。「法官的工作量大到無法負荷是危險的,因為速度會影響決策。我真的很怕冤枉別人、也怕讓壞人因為狡辯而脫罪。」

在司法官訓練期間,讓陳法官最不能接受的是新進司法人員迅速對體制投降、對前輩與上司阿諛奉承的官僚體系。「你可以想像一個部屬對所長比我對我爸爸還孝順嗎?所以我那時對於司法體系裡的人想要讓長官留下好印象、想要往上爬的強烈企圖感到很訝異、也很生氣。」

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差無幾的官僚文化,讓陳法官想過要離開司法體系。

「剛考上法官、在花蓮地院的前幾年,我覺得我很會考試。剛好台灣正好缺小學老師,我就想要考師資班,去原住民部落當老師。後來有個花蓮的法官到國家公園當解說員,我就詳細的問學姊,想著要去做那個工作。更妙的是,我也想過當計程車司機,因為當時台灣經濟很好,計程車司機薪水跟法官差不多、工時也短。到了第三、四年,我才決定要留下來。」

決定留下來後,陳法官還是不改他喜歡到處跑的性格。因此,陳法官在任職期間,試圖轉任檢察官。除了因為檢察官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偵查,較不用承擔判決的壓力外,嫉惡如仇的他也嚮往發掘真相的過程。「後來除了年紀大,覺得身體無法承受太耗體力的調查工作外,也因為看過很多嫉惡如仇的檢察官,例如,有一個檢察官為了檢調,聲請監聽長達兩年。那我覺得,如果國家可以這樣對待一個他認為的壞人,那我們學法律要幹嘛?」現在回想,反而很慶幸沒有在那個時候成為檢察官、沒有成為一個視法律為無物的人。

雖然後來留在了司法體系,也未繼續申請轉任檢察官,但陳法官仍未放棄嘗試其他的位置,計畫於60歲退休後轉任律師、在另外一個職位探索司法的不同面向,扮演另一種司法實務工作者。

改革之路|判決書白話文的起點與實踐

幾年前,陳法官看著網路民意調查的職業信賴度,法官排名倒數第二。他認為信賴度低的主要原因是社會對司法人員的不理解。一個法官跟社會溝通最好的方式就是判決,如果法官的判決社會大眾看不懂,那讀者便不能掌握法官想藉由判決書表達的內容。

看著身邊堆積如山的文言判決與平時法律人慣用的文言詞彙,陳法官深知將判決書口語化是一條陌生而坎坷的路。「當你身邊甚麼東西都是文言的,你就很難寫出白話的文字了。加上法官的工作量其實很大,沒人想在大量工作之餘又承受改變帶來的風險。最後就是透過多數人看不懂的文言判決,產生一種『我懂得比你多』的菁英優越感。這些都是法官們不想寫的原因。但我知道一定要有人開始寫。而這個人要不怕人家罵、臉皮夠厚,然後要夠資深,因為寫過夠多的判決,才更有機會將文言的文字用白話的語句表達清楚。」當時已經調回台南地方法院的陳法官,已經有多年的判決經驗、且相較於年輕法官有較多的時間,他便決定開始嘗試將判決書口語化。

一開始被別人批評這樣的白話判決只是翻譯而已、白話後的判決書太炫技與輕浮。「那時候我很心虛,因為我知道我法律不好、不是最適合寫的人,所以我寫完傳給很多法官看,他們就對我說:『你一定要繼續寫。』當時我也去看很多報紙,想找到一個更通俗的溝通方式。」

現在陳法官已經能用白話文思考、流利的產出白話文的判決書,甚至在國事會議上參與司法體系新聞稿口語化的討論、影響身邊的法官開始嘗試撰寫白話文的判決書。一路上的堅持,除了因為要讓社會大眾懂法官的判決緣由外,還有對人的尊重。

「不是所有人都請得起律師、也不是每個律師都很容易親近。我在台南法院的審判庭裡,有一半的被告都請不起律師。所以口語化判決的另一個想法是用預期被告及被害人可以理解的文體寫判決,是對於當事人一種幾近平等的尊重。」

更接近人民的法律

陳法官認為現階段社會上大多數人對於法律的認知還止於統治人民的工具。因此他除了推動判決書白話文書寫外,也積極與高中的公民老師合作、甚至樂於受邀到國、高中演講,希望能透過司法人員走入社會,推廣更多正確的司法知識與觀念。

除了讓人民更貼近法律外,他也希望法律人能夠更貼近人民的生活。「我會希望他們夠關注、理解自己生活圈以外的人是如何生活跟求生存的。我會鼓勵我女兒念社會系,因為這個科系可以看見社會上光譜另一端的人的需求。很多年輕、優秀的法官來自於中上家庭,若是我女兒也讀了法律系、以後考了法官,她也會成為這些人中的一個。」

「我希望你們了解到,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可以讀書、也不是每個人書讀了都會有好結果。」因此陳法官希望,未來法律人無論在社會的哪個單位服務、從事什麼樣的工作,都能夠保持對人的關心,在司法體系外是如此,在司法體系中更要如此。

後記|一個深刻、有同理心的法官

「保持對人的關心。」當我們問起陳欽賢法官想給法律系學生的建議時,他緩緩道出這幾個字。關心這件事,看似簡單,然而,在法律上,並不是那麼容易。

回想起一次在法庭中,辯護人問起被害人被父親性侵的過程、質疑被害人在被性侵之後的幾年,還傳訊息給父親道「我過得很好」。當時女孩哭了許久,最後說:「他終究還是我爸。」

「當時我很難過辯護人問這個問題,因為兩者沒有必然的關係。我聽到女孩這樣回答的時候,我很想要跟他說『你很勇敢、要好好活著』,我想要上前去抱他。可是我不行,因為我這樣做,我就不是一個中立的法官。所以整個過程,是很令人難受的。」

從初任法官時,本著「讓狡辯的人被定罪,讓無辜的人脫罪」的初衷,總是想要主動偵查、找出證據、並且還原真相。「現在的話,我會想要成為一個深刻的法官。深刻就是能夠理解被告的過去、知道甚麼導致他犯案,也能夠讓被害人得以走出陰影。我希望我的審判是個療癒的過程,但我做得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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